中國時報 2007.07.22
台灣之光不是只有一個
郭力昕
王建民又吞下一敗投,讓連勝的紀錄中斷,讓「台灣球迷心碎」。媒體連篇累牘的報導、分析、製造情緒。勝也專刊、敗也全版,儼然整個島嶼除了王建民的勝負成敗,再無任何其他可以感到集體榮辱的事。報載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塔,即將超過「台北一○一」的高度;這麼一來,王建民身上所維繫著的讓台灣人感到「存在」的意義,似乎更致命地重要了。
「台北一○一」被人譏為台灣的「矮子樂」,我認為「王建民高燒」也是。我當然知道台灣長年被排擠在國際社會之外的苦悶,和它因此協助製造出來的集體自卑、自憐、自戀等等各類扭曲心理。我也知道,王建民、美國職棒、以及各種職業運動節目,可以是很好看,熱鬧與門道俱備,不是一句「王建民高燒」可以道盡。但我仍想冒犯地問,一個(或數個)在美國職棒界打球的台灣球員,需要如此地佔據我們的全民生活內容、成為台灣驕傲的最大來源嗎?
美國人也幾乎全民看球賽(無論現場看球或電視轉播),而他們沒有台灣式的自卑問題,看職棒、職籃,若有任何心理作用,也只是確認「美國即世界」的霸權感(例如,美國職棒決賽叫做world series)。當然,美國人的賽球與看球,有著更寫實的社會與經濟意義:職業球賽牽動著巨大的經濟利益,電視轉播費、球隊與明星球員的周邊商品、廣告收入、以及賭盤等等,皆是天文數字的商業活動,球員也都是可交換、轉賣的商品;此外,美國人民普遍難以改造由財團操控的兩黨政治,和極保守的政治環境。在令人沮喪、難以脫逃的政治環境與消費社會裡,美國的中產階級只能淪於看球解悶,把自己嵌在工作、慢跑、看球、購物、割草的生活循環裡,消磨生命。
反觀台灣。我們國家確實既小、又被阻擋於國際之外,且國內現階段的政治發展也一團混亂、原地踏步。但是否我們就只能步美國的後塵,抓個啤酒在電視前,想像台灣屬於洋基隊或洋基屬於台灣,跟著球賽一起哭笑嘶吼以忘卻政治亂局?或者,我們是否只能像一些非洲或拉丁美洲的政經弱勢國家,要靠幾年一次世足賽或奧運項目的晉級與獎牌,以暫時的彰顯其國際能見度,並藉以凝聚民族愛國情緒、忘卻國內嚴重社會/政治問題?
台灣的社會、經濟、人民平均素質、與政治發展條件,跟這些國家都不太一樣。我們的國際處境固然極為困難,但是國內的許多基礎條件與進步空間,其實仍充滿可能性。蘊藏在台灣社會各領域的一些累積與成績,是相當可敬的,值得讓做為一個台灣人感到自豪,只是那些成績也許從來不在商業主流媒體的視線裡罷了。
舉一個最近的例子。「台灣國際勞工協會」(TIWA)在上個月出版了一份由擔任家庭幫傭的外勞,利用假日學習創作的移工攝影集《凝視驛鄉:Voyage 15840》;這是一本由長期關注外勞權益的TIWA,為移工們舉辦攝影工作坊,而後編輯出來的極其動人的圖文作品。移工們以素樸的技術和敏銳的視角,用相機再現自己的工作處境、心情、和對台灣社會的觀察。在一個機會裡,我代TIWA 寄贈了一本攝影集給當代英國著名左翼藝術評論家約翰.伯杰(John Berger),因為伯杰在幾本著作中曾著墨於攝影議題的書寫,且他在幾部作品中持續關切歐洲地區移工的議題。以下是伯杰收到書後,來信的部分內容:
「我要謝謝你送我這本極為特殊的移工攝影集!我從未看過任何類似的製作。這是一個具有開拓意義的成績!如果可以,請再寄給我幾份,我要送給一些歐洲的出版商;每一個國家都可以追隨你們(台灣)的這個典範。…我向所有參與製作此書的人致敬;長久以來,沒有任何一本書,能如此地感動我,讓我驚喜。」
我將信件轉給TIWA的朋友,並告訴她們,在這種時刻,我做為一個台灣人,感到真正的驕傲,與內在的自信。雖然台灣的外勞制度與許多對待外勞的不堪事實,令我羞恥,但同時也因為台灣社會裡,有像TIWA這樣的一群人,與一些類似的組織,把台灣變得令人尊重。如果我們能將台灣可敬的另類經驗與內在自信逐漸建立起來,也許我們可以更加自在地欣賞王建民、並替他驕傲,但不再需要依賴王建民或「台北一○一」替我們進行集體自慰。
(作者為文化評論者,「媒體改造學社」成員)
[郭杯杯的話還是這麼深得我心啊~]
2 則留言:
郭先生的文章, 直直砍在心坎裡...真感謝有這樣的文章寫出來.
另, 裡頭提到的台灣移工攝影集http://www.tiwa.org.tw/action.php?action=plugin&name=gallery&type=album&sort=22&id=22
想要移民美國的人, 數目驚人, 其中多數抱怨美國的移民規定, 巴不得錢繳一繳, 文件填一填一切就都搞定.
現在反觀移工在台灣的處境, 咱們照護他們在台工作與環境的規定大概連好都稱不上吧...
有這樣一個組織(TIWA)做這樣的事, 衷心為他們加油.
結果今天就被我看到這個事...
http://tinyurl.com/2dnls3
台灣竟然有這樣歧視新住民的釋憲,有夠丟臉。
為什麼人們可以毫無邏輯道理,屁話連篇地公然行差別待遇,甚至是違法之實呢?那些一但碰觸到各種人我之間的議題,根本就不覺得需要掩飾的族我主義心態,在那兒大聲嚷嚷,是怎樣?我們憑什麼主張別人具有某種我們自己想像的威脅性,就先行否定別人的存在,限制他們的權利呢?氣死我也。
還好,至少看到有人在為台灣憲法的部分努力。唉。
張貼留言